本文目錄
- 發票填寫要求?
- 記賬憑證可以根據同一時期的所有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嗎?
- 記賬憑證簽字順序怎么排?
- 如何填寫記賬憑證的日期?
- 記賬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摘要如何書寫?
- 記賬憑證幾分錢如何填寫?
- “將現金存入銀行”應當填制什么憑證?
發票填寫要求?
填制要求如下:
增值稅普通發票 通常只需要填寫公司名稱,自2017年7月1日起,開普票也需要填寫稅號。
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寫所有的項目,包括公司名稱、稅號、地址、聯系電話、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三聯:發票聯、抵扣聯和記賬聯。
發票聯,作為購買方核算采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賬憑證;抵扣聯,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核算銷售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記賬憑證。其他聯次用途,由一般納稅人自行確定。
記賬憑證可以根據同一時期的所有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嗎?
這答題答案選擇A、B、C。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濟業務簡要內容,確定會計分錄,作為記賬依據的會計憑證。 記賬憑證亦稱分錄憑證,又稱記賬憑單。 是由會計部門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按照登記賬簿的要求、確定賬戶名稱、記賬方向(應借、應貸)和金額的一種記錄,是登記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的依據。 記賬憑證編制要求:
1)記賬憑證各項內容必須完整。
2)必須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依據。
3)記賬憑證應連續編號。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4)記賬憑證的書寫應清楚、規范。相關要求同原始憑證。
5)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6)記賬憑證上,必須有填制人員、審核人員、記賬人員和會計主管的簽名或蓋章。對于發生的收款和付款業務必須堅持先審核后辦理的原則,出納人員要在有關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上簽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對已辦妥的收款憑證或付款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出納要當即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以避免重收重付或漏收漏付發生。 7)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
記賬憑證簽字順序怎么排?
正規流程是有順序的:制單員--審核--出納--會計或部門主管。
一般公司制單和出納是同一人,審核和會計或部門主管是同一人,所以基本順序就是制單/出納簽字,然后審核/會計簽字就可以了。
記賬憑證的審核主要內容是什么:
1.審核是否按已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記錄的內容與所附原始憑證是否一致,金額是否相等;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是否與記賬憑證所列附件張數相符.
2.審核記賬憑證所列會計科目(包括一級科目、明細科目)、應借、應貸方向和金額是否正確;借貸雙方的金額是否平衡;明細科目金額之和與相應的總賬科目的金額是否相等.
3.審核記賬憑證摘要是否填寫清楚,日期、憑證編號、附件張數以及有關人員簽章等各個項目填寫是否齊全.若發現記賬憑證的填制有差錯或者填列不完整、簽章不齊全,應查明原因,責令更正、補充或重填.只有經濟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才能據以登記賬簿.
如何填寫記賬憑證的日期?
憑證上的日期填制記賬憑證的當天日期,也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填寫經濟業務發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
1、報銷差旅費的記賬憑證填寫報銷當日的日期;
2、現金收、付款記賬憑證填寫辦理收、付現金的日期;
3、銀行收款業務的記賬憑證一般按財會部門收到銀行進賬単或銀行回執的戳記日期填寫;
4、當實際收到的進賬単日期與銀行戳記日期相隔較遠或次月初收到上月的銀行收、付款憑證,按財會部門實際辦理轉賬業務的日期填寫;
5、銀行付款業務的記賬憑證,一般以財會部門開出銀行存款付出単據的日期或承付的日期填寫;
6、屬於計提和分配費用等轉賬業務的記賬憑證,應以當月最后的日期填寫。
記賬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摘要如何書寫?
做好帳是一個企業的重要項目,尤其是作為一名稱職的會計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精神,記賬憑證必須具備如下內容:(l)填制憑證的日期: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的填制日期要按貨幣資金的實際收入日期、實際付出日期填寫;轉賬憑證的填制日期可以按收到原始憑證的日期填寫,也可以按編制記賬憑證的日期填寫。(2)憑證編號:記賬憑證必須編號,有利于查找。(3)經濟業務摘要:摘要是對經濟業務的簡要說明。(4)會計科目:會計科目是賬戶的名稱,正確使用會計科目是進行賬務處理的基礎環節。(5)金額:記賬憑證所列金額是會計核算的基礎,關系到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的正確與否。為此,計算必須準確,書寫清楚、符合要求。(6)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原始憑證是編制記賬憑證的依據,必須在記賬憑證上填寫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兩者必須相符。(7)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簽名或蓋章:以便于明確經濟責任。 希望你的工作順利,業績飛進!
記賬憑證幾分錢如何填寫?
在我國現行的《會計法》中規定,記賬金額,編制會計報表的金額以及填制會計記賬憑證的金額一律精確到分。制式賬薄和會計記賬憑證也列明角分的位置,所以幾分就填寫到分的坐標位置就行了。
不過,在有些情況下,一些個人為圖省事,在具體填制原始單據的時候,直接把角分按四舍五入處理了。
“將現金存入銀行”應當填制什么憑證?
企業將現金存入銀行,應填制的記賬憑證是什么(現金付款憑證)。 現金付款憑證是出納人員辦理現金支付業務的依據。出納人員對之應進行認真、細致的復核,其復核方法及基本要求與現金收款憑證相同。 出納人員在復核現金付款憑證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對于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收付業務,只填制付款憑證,不填制收款憑證。如將當日營業款送存銀行,制單人員根據現金解款單(回單)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借方賬戶為銀行存款,貸方賬戶為現金,不再編制銀行存款收款憑證。 (2)發生銷貨退回時,如數量較少,且退款金額在轉賬起點以下,需用現金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不得以退貨發貨票代替收據編制付款憑證。 (3)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有關印章的證明,并注明原始憑證的名稱、金額、經濟內容等,經單位負責人批準,方可代替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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