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注冊管理條例》的規定注冊,由五十名以下股東出資設立,各股東以其預約的出資額對公司負有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所有資產對公司債務負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一)通常法定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
(二)特殊情況下,國家認可投資的機構和國家認可的部門可以單獨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股東出資實施預約制
新《公司法》將原二十六條修改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金是在公司注冊機構注冊的所有股東預約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支付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金,決定支付注冊資金的最低限額.
股東可以通過貨幣進行出資,也可以通過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通過貨幣進行評估,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進行價格出資,但法律、行政法規不得作為出資財產.
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評估價格,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低估價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開始所有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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