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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丟了怎么補?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申請人請提供以下資料:
1. 遺失發票開票明細。
2. 發票遺失作廢聲明。
3.遺失發票存根聯或記賬聯復印件。
4.經辦人身份證明。其次,由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核實其信息真實性后出具《遺失已填開發票處理意見單》,申請人憑此作為記賬憑證。
已經認證的發票丟失了怎么處理?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專用發票抵扣聯無法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發票丟失怎么辦?
1
如果需要報銷的發票金額很大,可以找到相應的出票單位、原始票據存根聯或記賬聯的復印件,并加蓋出票單位公章,這樣也可以報銷發票。
2
正確流程做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
3
發票丟失,應于發票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告聲明作廢。
4
辦理上述手續后,再按以下程序辦理。丟失發票的消費者到銷貨單位取得該份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銷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5
到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蓋章確認并登記備案。
6
由銷貨單位重新開具與原銷貨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銷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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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發票丟了找哪個部門解決?
到原開票醫院的醫務科說明情況,然后憑醫保卡到醫院的繳費窗口就可以開具發票了。一般門診發票已經沒有報銷的意義了,因為患者看病取藥后,其報銷辦法已經直接有社會統籌支付。
如果是工傷應該可以報銷,工傷掛號時,最好選擇自費,然后到保險公司報銷。
開專票負數丟失怎么辦?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因此,一般納稅人丟失發票聯或抵扣聯其中一聯,按照上述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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